约翰福音中选择记载的神迹 | |
神迹 | 意义 |
水变为酒(二1至11) 医治大臣的儿子(四46至54) 池旁治病(五1至18) 叫五千人吃饱(六1至14) 在水面上行走(六16至21) 医治瞎子(九1至41) 叫拉撒路复活(十一1至44) | 质 空间 时间 量 自然界 不幸 死亡 |
如此。马太福音第三至七章,将耶稣在山上的宝训,和他弥赛亚的身分结连(太七28至29)。在八至十章,基督行使神迹,借着工作,彰显他在不同范畴的权柄。以色列人都因着他的话语和工作,得到弥赛亚的见证;以色列人有责任向弥赛亚回应,而宗教领袖,更是有责任领导百姓认识这位弥赛亚。马太福音十二章是这些记载的高峰。宗教领袖都下了结论:「这个人赶鬼,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阿。」(太十二24)他们都承认,耶稣曾行了神迹,但他们的结论是,他的神迹是靠着撒但的能力。以色列人拒绝他们的弥赛亚,结果,基督的国度不能在他第一次降临时实现,要延迟到他的第二次降临;然后,耶稣就将有关他第一和第二次降临的过度时期,告诉门徒(太十三1至52)。
基督的死
代替:关于基督的死,有各种不同的理论,新约强调,基督的死是代替罪人的死。基督的死称为代赎(Vicarious),这字的意思是「以一个代替一个」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用的代名词,就是强调基督的死的代替性质:「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;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,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。」彼前前书二章24节的大意也相同:「他被挂在木头上,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;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义上活。因他受的鞭伤,我们便得了医治。」
有两个希腊文的前置词,是说明基督的死的代替性意义的。第一个是anti,马太福音二十章28节说:「人子来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;并且要舍命,作(anti)多人的赎价。」(比较可十45)。anti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1节的用法,也是代替的意思。另一个前置词是huper,意思也是代替。提摩太前书二章6节说,基督「舍了自己作(hyper)万人的赎价。」加拉太书三章13节也教导同样真理:「基督既为(huper)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。」耶稣在罗马人的十字架上死去,代替全人类(比较林后五21;彼前三18)。神的圣洁和公义,因着基督为罪所付出的代价,就得着满足,神就是在这个基础上,宣告相信主的罪人为义;接受他们与他交通。所有信徒的罪,都归在基督身上,他借着死为他们付出了代价。
救赎:另一个相关的真理是,基督的死完成了救赎。歌林多前书六章20节说,信徒「是用重价买来的。」「买」是译自一个希腊字agorazo,这个字是用来形容,奴隶在古时的市场上公开被买卖。基督是从罪的奴隶市场上,买了信徒回来,释放他们,使他们获得自由(比较林前七23;加三13,四5;启五9,十四三4)。
另一个结果是,基督的死叫人与神和好,这意思是说,原本人是与神疏离,现在却与神和好了。敌对的关系已经消除(罗五10)。伊甸园的背叛,令人与神断绝了沟通;这里所说的和好,就是让以前的敌对关系,变成了和好的关系;神恢复与人的交通(比较林后五18至20)。
挽回祭:基督的死成为一种「挽回祭」,意思是,圣洁的神公义的要求,已经完全符合了。罗马书三章25节解释说:「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(希腊文hilasterion),是凭耶稣的血,和借着人的信。」基督借着死,付出了罪的代价,神得着满足;他圣洁的要求得以维持,神的愤怒终止。
赦免:基督的死带来罪的赦免,神接受了代价,让罪恶得以赦免。基督的死成就了法律上的代价,让神可以赦免罪。歌罗西书二章13节说,神「赦免了(希腊文charisamenos)你们一切过犯。」「赦免」一词是从恩典这词而来的,这样说,赦免的意思就是「以恩典赦免」。一个普通译为赦免的用语(希腊文aphiemi),意思就是「送走」(太十六12,九6;雅五15;约壹一9)。
称义:基督的死更进一步的结果是,有罪的信徒得以称义。称义也是一个法律用语,指作为法官的神,宣告信主的罪人为义。罗马书五章一节解释说:「我们既因信称义(希腊文dikaiothentes),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得与神相和。」「称义」(希腊文dikaioo)有负面,也有正面的意思。负面的意思是,除去信徒的罪;正面的意思是,基督的义临到信徒(比较罗三24、28,五9;加二16)。有关基督的死,请另参「有关救恩的教义」,那里会作进一步的讨论。
基督的复活
重要性:(Ⅰ)复活确定了基督教信仰的功效。保罗说:「基督若没有复活,你们的信便是徒然,你们仍在罪里。」(林前十五17)。
(Ⅱ)复活保证了父接纳子的工作。复活表示,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已经完成。基督曾经祷告求父将那苦杯挪去(太二十六39),这祷告不是说要逃避十字架,而是祈求死后得到复活的生命(诗十六10)。父听了这个祷告(来五7),就将子从死里复活过来,这表示他接纳了基督的工作。
(Ⅲ)复活在神的计划里是必须的。基督曾应许,差遣圣灵来帮助门徒(约十六7),但圣灵必须等基督离开之后,才降临(这表明复活是必须的)。
(Ⅳ)复活是应验先知有关的预言。大卫曾预言基督的复活(诗十六10);彼得就曾指出,基督的复活是诗篇十六篇10节预言的应验。基督自己不单预言自己的死,更预言自己的复活(太十六21;可十四28)
证据:(Ⅰ)空的坟墓:基督若不是复活了,那就是有人偷去他的尸体。偷尸者如果是敌人的话,为何他们不展示尸体呢?门徒更没有可能把尸体偷去,因为当时有精兵把守坟墓,并在墓的门口加上封条。所以空的坟幕,就是复活的明显证据。
(Ⅱ)裹尸布的形状:圣经说,当约翰进入坟墓,「看见就信了」。(约二十8)约翰看见裹尸布放在那里,保持一个身体的形状;而头巾是「另在一处卷着」(约二十7;比较十一44)。约翰明白到,没有人能从裹尸布中偷去尸体,而裹尸布仍然保持身体的形状。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:耶稣的身体离开裹尸布而去。
(Ⅲ)复活的显现:在以后的四十天内,很多人曾看见复活的主。这些人中有信主的妇女、两个在以马忤斯的门徒、彼得和其他使徒、在一个场合中看见主的五千个信徒、雅各、使徒和彼得(太二十1至10,路二十四13至35;林前十五5至8),这些都是有关复活真实性的重要证据。耶稣在升天后向保罗和约翰的显现,记载在使徒行传和启示录里。
(Ⅳ)门徒的改变:门徒知道基督已死,他们对基督的复活,采取怀疑态度,但当他们看见他时,他们就完全改变了。使徒行传第二章的彼得,和约翰福音十九章的彼得,简直判若两人,这是由于他们看见主真正复活了。
(V)守主日:门徒立刻开始在每个星期的第一天聚集,记念耶稣的复活(约二十26;徒二十7;林前十六2;启一10)。
(Ⅵ)教会的产生:教会的产生不能离开复活这件事。初期教会不断的增长,也就不断宣讲这个教训(徒二24至32,三15,四2)。
基督的升天
升天的事实:基督的升天记载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9节,路加福音二十四章51节,和使徒行传一章9节。彼得在使徒行传二章33节提到基督升天的证据,并指出他差遣圣灵降临,而这位在五旬节降临的圣灵被无数的人见证他的来到。彼得更进一步强调,基督升天是诗篇一一○篇1节的应验。那里主说:「你坐在我的右边。」保罗在以弗书四章8节,也强调同样的真理。他提到基督「升上高天……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。」希伯来书的作者也鼓励信徒,要坦然无惧地,亲近施恩的宝座,因为「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人高天、尊荣的大祭司,就是神的儿子耶稣」(来四14〕。彼得也说,信徒得救是靠着那位复活升天的主(彼前三22)。
复活的重要性:(Ⅰ)复活是基督在地上事奉的结束。复活标志着基督受自我限制时期的完结。
(Ⅱ)复活结束了基督羞辱的时期。复活之后,基督的荣耀不再被遮盖(约十七5;徒九3至5),基督今天已经高升,坐在天上的宝座上。
(Ⅲ)复活一事,标志着复活的人性首次进入天堂,也标志着在天堂,一件新的工作的开始(来四14至16,六20)。复活而荣耀的主,是人类的新代表,他是基督徒的代祷者。
(Ⅳ)复活之后,圣灵可以降临(约十六7)。基督升天是必须的,因为基督升天了,他才可以差遣圣灵来。
基督的试探
定义
虽然基督在一生的事奉中再三受到「试探」(比较路四13,二十二28;可八11),但旷野的试探(太四1及平行经文),是本段的研究焦点。基督胜过试探是他纯洁和无罪的明证(来四15),这证明了基督是没有因诱惑而犯罪的可能(雅一13)。
可犯罪性(Peccability)
有一种观点认为,基督是有犯罪的可能的,这称为「可犯罪性」 (peccability)(拉丁文potuit non peccare)。另一种观点说,基督是没有犯罪的可能,这称为「不可犯罪性」(impeccability)(拉丁文non potuit peccare)。福音信仰的争论点,不是基督有没有犯罪,所有福音派都认为,基督从来没有犯过罪;而争论焦点却在,基督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。一般来说(不是所有),加尔文派相信,基督是没有犯罪的可能,而亚米纽斯派(Arminians)却认为,基督是有犯罪可能的,只是他没有犯罪。
基督可犯罪性的观点,所根据的是希伯来书四章15节:「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只是他没有犯罪。」如果试探是真实的试探,基督就有犯罪的可能,否则试深就不是真实的试探。改革宗神学家贺智(Charles Hodge),也许他所持的观点是这派中最具代表性的。他说:
如果他是一个真实的人,他就一定有犯罪的可能。但是他在面对最大的引诱时仍没有犯罪,当他受到唾骂他就祝福,当他受苦他不惧怕,他在剪毛的人手下默默无声,象一头温驯的绵羊,这种种都可作为例证。有试探就有犯罪的可能。如果按基督的人性结构来说,他若没有犯罪的可能,那么他的试探就不是真正的试探,也不是有效的试探,他也不能怜悯他的百姓。
狄贺安(M,R DeHaan)和狄贺安.李察(Richard DeHaan),在电台广播和著作中,都教导基督的可犯罪性。
此派强调,基督在试探中的人性因素——试探都是真实的试探。此派的弱点是,它并没有考虑到基督的身分——除了是人,他也是神。「试探」这个字(希腊文periazo),也曾用在父神(徒十五10;林前十9,来三9)和圣灵身上(徒五9)。我们似乎不大可能说,父和圣灵都有犯罪的可能,因此,试探并不一定要求有犯罪的可能。人常常都试探父神和圣灵,但我们似乎不能说三应一体中有两位会犯罪。
不可犯罪性(Impeccability)
不可犯罪性的观点认为,基督所受撒但的试探,是真实的使探;可是基督是没有犯罪的可能的。以下是几个简单的论点。
观点:试探的目的,不是要证明基督可以不可以犯罪,而是要显明基督不去犯罪。试探是在特殊时刻来到的:是在基督公开事奉时开始的。试探是要向以色列人证明,他们所有的是一位怎样独特的救主:他是一位没有可能犯罪的神的儿子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发动试探的不单是撒但,也是圣灵(太四1);如果基督是有犯罪的可能的话,圣灵就是引诱基督去犯罪的主脑,但这不是神会做的事情(雅一13)。
基督的可犯罪性,只能从他的人性去解释。因他的神性是不会犯罪的。虽然基督有两种本性,但他只有一个位格;他不能使自己脱离神性,无论基督在那里,他都有神的本性。如果这两种本性可以分割的话,我们就可以说,基督在人性中是可能犯罪的,但因为人性和神性是不能在位格中全然分割的,而且神性是不可能犯罪的,所以我们只可确定的说,基督是没有犯罪的可能的。
证据:石威廉(William Shedd)和其他人,也列出了一些基督的不可犯罪性的证据。
(Ⅰ)基督的不变性(来十三8):基督是不会改变的,所以他是不能犯罪的。
(Ⅱ)基督的无所不能(太二十八18):基督是无所不能的,因此他就不可能犯罪。有软弱才有犯罪的可能,但我们在基督身上找不着任何的软弱。基督怎会一方面是无所不能的,一方面又有犯罪的可能?
(Ⅲ)基督的无所不知(约二25):基督是无所不知的,所以基督不可能犯罪。因罪的成因是无知,罪人是蒙受欺骗的,但基督不可能蒙受欺骗,因为他知道一切事,包括没有发生过,但有发生的可能的事(太十一21),如果基督有犯罪的可能,他是不会知道犯罪的后果的。
(Ⅳ)基督的神性:基督不单是人,也是神,如果基督单单是人,他就有犯罪的可能;但神是不能犯罪的,而在基督身上合一的二性,人性乃隶属于神性(否则有限的就盖过无限的)。在基督合一的独一位格里,他有两种本性,就是人性与神性。既然基督有神性,他就不可能犯罪。
(V)试探的性质,(雅一14至15):临到基督的试探是一种「从外而来」(from without)的试探,但犯罪的行动是从「里面」对外面试探的回应。既然耶稣没有罪性,在他里面就没有什么可以回应外面的试探。人犯罪,是因为人从里面回应外面的试探。
(Ⅵ)基督的意愿:在道德抉择上,基督只能有一种意愿,就是完成父的旨意;在道德抉择上,人的心意是从属于神的旨意。如果基督有犯罪的可能,他的人性意愿就会强过神性的意愿。
(Ⅶ)基督的权柄(约十18)。在神性里,基督对自己的人性有完全的权柄。举例说,除非基督自愿牺牲,否则没有人能取去他的生命(约十18)。如果基督有控制生与死的权柄,他也就一定有对付罪的权柄;如果他凭着自己控制死亡,他也能凭着自己而胜过罪。
基督的职事
他是先知
神借着先知向人说话,先知的职事,是在申命记十八章15至18节设立的,最后实现在基督身上(比较徒三22至23)。除了耶稣基督,没有一个先知能完全彰显父的旨意,但基督来到世上时,是将父完全向人表明,完全向人启示出来(约一18)。
他是祭司
先知是将神向人显明,而祭司是神的代表。诗篇一一○篇4节,将基督祭司职分,溯源自麦基洗德的等次(比较来五6至10,六20,七11、17)。作为祭司:(Ⅰ)基督继续代表信徒,因为他是长远活着的(来七24);(Ⅱ)基督完全拯救信徒,因为他的代祷永不终止(来七25);(Ⅲ)基督本身没有罪妨碍他祭司的职责(来七27);(Ⅳ)基督只献上一个祭物,来完成祭司的工作(来十12)。
他是君王
创世记四十九章10节(参考本章前面)预言弥赛亚是从犹大支派而来,并且执掌王权。撒母耳记下七章16节说,弥赛亚将拥有一个朝代,管治一国之民,和一个永远的宝座。神在诗篇二章6节宣告,将他的儿子在耶路撒冷设立为王。诗篇一一○篇说,弥赛亚会制服他的仇敌,管辖他们(比较赛九6至7;但七13至14;弥五2;亚九9;太二十二41至46,二十五31;路一31至33,启一5,十九16)。
基督的三个职事是:先知、祭司、君王。这三件事是道成肉身所要达成的目的。基督的先知职事,是为了启示神的信息;祭司的职事是关乎拯救和代祷;君王的职事,使他拥有权力管治以色列和全地。这三个职事的目的,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完全实现了。
基督现今的工作
基督正在建立教会
身体的形成: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说,基督的身体(教会),是圣灵所形成的,但基督作为教会的头,要作教会的引导和管理。使徒行传二章47节说,基督令教会人数增长,这与使徒行传一章1节的记载相吻合。路加在那里指出,他所写的福音,是记载耶稣「开头」所行的事,这说明耶稣建立教会的工作,在今天仍然继续进行。
身体的方向:基督不但是身体的头,也作身体的领导(西一18),在身体方面施行营治(弗五23、24)。人的头怎样指示整个身体方向,教会的头(基督)也照样借着神的话语,给教会指示正确的方向(弗五26)。
身体的滋养:人需要滋养自己的身体,而基督就是教会得以滋养的来源,是滋养教会成长的材料(弗五29、30)。基督现今的工作,是使身体成长。
身体的洁净:基督负责洁净肢体,他要使信徒成圣(弗五25至27),这是基督洁净教会惭进的成圣过程(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)。
身体得着恩赐:基督是属灵恩赐的源头,圣灵是属恩赐的管理者(弗四8、11至13)。恩赐的目的,是叫整个教会得以建立和增长。以弗所书四章11至13节,指出基督赐予恩赐,是要让基督的身体(教会)增长,长大成人。
基督正在为信徒代祷
基督的代祷是救恩稳妥的保证:信徒失落救恩唯一的可能性是,基督不能有效地执行中保的任务(罗八34;来七25)。基督的代祷包括:(Ⅰ)他来到父的面前;(Ⅱ)他所说的话(路二十二32;约十七6至26);及(Ⅲ)他继续不断的代祷(注意动词所用的现在时态)。
基督的代祷能恢复我们因罪而隔断与父神的交通:基督被称为信徒的「中保」(希腊文parkletos),这字意思是「辩护律师」(约壹二1)。在拉比的著作里,这名称可指一个提供法律援助,或一个代表某人求情的人……这词无疑是指一个在法律上的「辩护者」,或「辩方顾问」。基督为我们安排天上的居所(约十四1至3):基督在荣耀的父的家里为我们预备住处,这情况就象一些东方的富户,在他的广大庭院中增设居所,让已婚的儿女在里面居住。他的庭院是足够容纳他们的。基督让信徒的生命结出果子(约十五1至7):葡萄树的枝子与树身结合,枝子吸取树身的养分,以维持生命,结出果子;照样信徒也与基督在灵性上连合,吸取基督的属灵养分,使信徒能结出属灵的果子。
基督将来的工作
圣经中给我们的盼望是,弥赛亚最后要复兴一切。换一句话说,弥赛亚的降临,实现了教会荣耀的盼望,这是指信徒复活,与主联合(林前十五51至58;帖前四13至18;多二13)。换句话说,弥赛亚的降临是对不信的列国和撒但的审判(启十九11至21)也是神子民以色列人得救,和千禧年国度的开始(弥五4;亚九10)。(参看第26章「末世论:有关末后事情的教义」的讨论。)
(21)
有关圣灵的教义
圣灵的格性
从圣灵的身分(Identity)来确定了他的格性(Personality)
在不少人心目中,人格(personality)只能存在于人。这就好象说,格性只关乎有限的存在(finite beings),而不关乎无限(infinite)的存在。因为人是按神的形象而造,我们有理由相信,神和人中间是有相似的特性的。「我们可以从对人性的研究,建立起一些对神圣格性的了解,因为人是按照神的样式被造的。」格性可以简单界定为:拥有智慧、感情和意志;故此我们可以说,圣灵是拥有智慧、感情和意志,这足以证明,他是一位既有位格(person)又有格性的神。圣灵有时也被人视为一件「物」,称作「它」,或被视为一种影响力。本章要证明,圣灵不单有影响力,而且是有位格的。圣灵有着一切人格的特质。在教会初期,亚流(Arius)否认圣灵的格性。他说,圣灵只是从父产生出来的一种影响。亚流的教训虽然在主后325年的尼西亚会议中(Council of Nicca)被否认,但在今天的神体一位论(Unitarianism)和其他异端,如耶和华见证人会等,这种教训仍然存留。
他的属性证明他人格的存在
智慧:圣灵是有智慧的。因为「圣灵参透万事」(林前二10)。「参透」这词,是表示对事物仔细观察和探究。圣灵洞透神的深邃,又将深奥的事启示给信徒;基督在约翰福音五章39节,也用了这个词,他说:「你们查考(参透)圣经……」
知识:没有人能洞察神的思维,但圣灵能明白神的心意(林前二11)。
思想:圣灵知道父,又明白父的心意(罗八27)。心意(希腊文phronema)这个词的意思是:「心意、思维方式、目标、愿望、努力」,这字清楚表明,圣灵是有思想的(比较弗一17)。
感情:感情或知觉都是一种感觉,是对事物的反应和能力,以弗所书四章30节保罗吩咐说:「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。」经文所强调的是,如果信徒说谎(25节)、生气(26节)、偷窃、懒惰(28节),或说不合适的言语(29节),圣灵都会为他们担忧。「担忧」这名词,曾经用来形容哥林多人读了保罗写给他们的信后所产生的忧愁(林后二2、5)。因有位格才会产生忧愁。单有影响力,是不会叫人忧愁的。
意志:圣灵是有意志的,这是指,他拥有至高选择和决定的权力。圣灵将属灵的恩赐,按自己的心意分配给人。「他的心意(希腊文bouletai)意思是指「经过事前安排的意志的决定」;这句话清楚显明了,圣灵有至高抉择的能力。「心意」这个词也用来形容父神的旨意(雅一18),正如父神有他的旨意,圣灵也有自己的心意。在使徒行传十六章6节,圣灵行使他的旨意,禁止保罗在亚西亚传道,将保罗引领到欧洲。这些经文清楚指出,圣灵是有智慧、有感情和有意志的,这一切都是真实格性的一部份。
他的工作证明他格性
圣灵所施行的工作,与父及子的工作相似,这些工作证明了圣灵的格性。
圣灵教导:耶稣离开门徒之前,曾勉励并告诉他们,他会赐给他们「另外……一位保惠师」(约十四16)。「另外」一词,强调这位保惠师——圣灵是和基督一样的。耶稣怎样教训门徒(太五二;约八2),圣灵也照样教训他们(约十四26);圣灵要完成及执行和基督一样的教导工作,圣灵也叫信徒记起,基督以前所教导的一切,确定基督的教训。
圣灵见证:耶稣应许门徒,圣灵「要为我作见证」(约十五26)。「作见证」一词,是指为某人见证;圣灵会见证关于基督的教训,见证基督是从父而来的,所说的都是神的真理。约翰福音十五章27节,也用同一个字来指门徒,为基督所作的事;门徒怎样见证基督,圣灵也要怎样为基督作证。
圣灵引导:耶稣说,圣灵来到为要引导门徒进入真理(约十六13)。这就如形容圣灵是一位导游,带领旅客去游览地方,而那地方是他所熟悉的,旅客却未曾到过。
圣灵叫人知罪:约翰福音十六章8节又说,圣灵将来的工作包括,叫世人知罪。知罪(希腊文elegcho,中文圣经译作「自己责备自己」),意思是「叫某人为一些事而知罪;向某人指出一些事。」圣灵也要作神的控诉者,叫世人力罪、为义、为审判而责备自己。
圣灵使人重生:经历新生的人都由圣灵所生,他是被圣灵重生的。基督怎样将生命赐给信徒(约五21),圣灵也怎样叫人重生(比较结三十六25至27;多三5)。
圣灵代祷:信徒有软弱,圣灵为信徒叹息,为信徒祷告(罗八26)。父既明白圣灵所代祷的事情,就使信徒生命得着好处,为他们成就一切事情,因为圣灵是为神的儿女代祷的(罗八28)。「代祷」这个词也用于基督的代祷(罗八34;来七25),正如基督为信徒代祷一样,圣灵也为他们代祷。值得注意的是:无生命之物不能为别人代祷,只有具位格的才能为人代祷。
圣灵发出命令:圣灵在使徒行传十三章2节,命令保罗和巴拿巴,开始他们传道的生涯。使徒行传十三章4节补充说,他们二人是由圣灵差派而来的。使徒行传十六章6节,圣灵禁止保罗和西拉在亚西亚传道;使徒行传八章29节,圣灵又引导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监传道。
圣灵的身分证明他的格性
「有一些做在圣灵身上的行动,如果圣灵不是拥有真实的格性的话,这些行动就显得不相称。」
人可令圣灵忧伤:信徒犯罪,会今圣灵忧伤(请看较早前讨论,比较赛六十三10)。
人能亵渎圣灵:亵渎通常是指,向父神所作的不敬行为(比较启十三6,十六9)。基督曾被人亵渎(太二十七39;路二十三39),照样地,圣灵也会被人亵渎(太32;可三29至30)。对圣灵的亵渎,包括将基督所做的归与撒但,而圣灵正要证明,基督的工作是出于父的。
人可以抗拒圣灵:当司提反向那些不信,而后来用石头打死他的犹太人讲道时,他指责他们是「硬着颈项、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、常时抗拒圣灵」(徒七51)。他们生活在一个抗拒神的工作,拒绝圣灵责备的历史传统里。
人可以向圣灵撒谎:当彼得指责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欺诈的罪行,他责备他们是欺哄圣灵(徒五3)。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都为这件罪受惩罚,即时死亡。
人可以顺服圣灵:主在使徒行传十章,用有形象之物向彼得启示,他所赐福的也包括外邦人。圣灵吩咐彼得和两个人,一起到哥尼流家里,将这真理告诉外邦人。彼得顺服圣灵的命令,到该撒利亚哥尼流的家里。这件事表现出,圣灵可以被人顺服。
以上的例子都证明,圣灵是有格性的。圣灵会忧愁、会被亵渎、会被抗拒、会被欺哄,和被顺服,这一切都说明圣灵具有格性。
圣灵的名称证明他的格性
希腊文「灵」这个字是pneuma,这是一个中性字。pneuma的代名词,一般都是中性的字眼,可是,圣经作者并不依照这种文法规律,他们用了一个阳性代名词来代表圣灵。
这种文法上的变异,是要说明圣灵的格性。本来将中性代名词转为阳性,是不该的,除非作者要说明,圣灵是有位格的。
圣灵的神性
圣灵的神性和三位一体的教义,是不能分割的,忽略其中一者,就是将这两个教义加以否定、反之,相信三位一体,就需要接受圣灵的神性。
圣灵的一些神性称号
「神的灵」这称号,说明他与父及子的关系,也说明他的神性。「当圣灵被称为『神的灵』这表示,他就是神本身。哥林多前书二章11节清楚说明,人和他的灵是一体的,是同一的存在,因此神和他的灵也是合而为一的……」
大多数情况,「神的灵」一名均用来指圣灵,而不是父;同样地,「基督的灵」也多数是指圣灵自己。如果所指的是父,圣经通常是用神、主等称号;如果所指的是基督,一般也会用耶稣基督这名字。举例说,在罗马书八章9至11节,提到三位一体的三应:「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」(9节);「基督在你们心里」(10节);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(父)的灵,若住在你们心里」(11节)。很明显,「神的灵」是指圣灵而不是指基督或父。进一步说,从罗马书八章9节,和八章13至14节看来,「灵」和「神的灵」是三位一体第三位的同义词。使徒行传十六章6至7节有一个相似的例子,「圣灵」(6节)和「耶稣的灵」(7节)都是同义词。以弗所书四章4节又说,只有一位灵,这说明以上论点均属正确。
圣灵的神性属性
生命(罗八2):生命是神性的属性(书三10;约一4,十四6;提前三15)。父和子怎样有自己的生命,圣灵也怎样有自己的生命。
无所不知(林前二10至12):除了人以外,还有可以认识神的。人的灵知道人的事,而圣灵却知道神的事。圣灵洞悉神的深邃(深奥的事)(林前二10),「深奥的事」(希腊文bathos)这名词,也用来指神的知识。神对人来说,是深奥莫测的,但神的灵对神的深奥莫测却了如指掌(罗十一33)。圣灵的称号 | ||
称号 | 重点 | 经文 |
一位灵 | 合一 | 弗四4 |
七灵 | 完全、无所不在、完满 | 启一4,三1 |
主的灵 | 至尊 | 林后三18 |
永远的灵 | 永恒性 | 来九14 |
荣耀的灵 | 荣耀 | 彼前四14 |
生命的灵 | 活力 | 罗八2 |
圣洁的灵 圣灵 圣者 | 圣洁 | 罗一4 太一20 约壹二20 |
智慧的灵 知识的灵 谋略的灵 聪明的灵 | 无所不知、智慧和谋略 | 出二十八3 赛十一2 |
大能的灵 | 无所不能 | 赛十一2 |
敬畏耶和华的灵 | 虔敬 | 赛十一2 |
真理的灵 | 真实可靠 | 约十四17 |
自由的灵 | 至高的自由 | 诗五十一12 |
恩典的灵 | 恩典 | 来十29 |
恩典与代求的灵 | 恩典与代祷 | 亚十二10 |
无所不能(伯三十三4):圣灵的无所不能,可在创造的作为中看到。创世记一章2节记载,圣灵运行(象母鸡孵育小鸡)在受造物上,这是说,圣灵将生命赐给受造物。
无所不在(诗一三九7至10;约十四17):大卫在诗篇一三九篇说,他不能逃避圣灵。他升到天上,圣灵在那里;他降到地的深处,圣灵也在那里。即使他可以高飞,也不能逃避圣灵。约翰福音十四章17节,也教导圣灵的无所不在;基督教导门徒,圣灵要住在他们所有的人里面,这是圣灵无所不在的明证。
永恒性(来九14):本段经文记载,圣灵被称永远的灵,基督借着永远的灵,将自己无瑕无疵的献给神。圣灵怎样参予基督降生的工作(路一35),也怎同在基督的死有份。
圣洁(holiness):(比较太十二32)。神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圣洁,使神和罪及罪人完全分别出来。圣灵最普遍的名字就是「圣(神圣,圣洁)灵」,说明这是三位一体的第三位,拥有这种超越的属性。
爱(加五22):圣灵是爱,圣灵在神的儿女身上产爱。如果圣灵的基本属性没有爱,他就不能在信徒身上产生爱。
真理(约十四17):在约翰福音十四章17节和十五章26节,圣灵又被称作「真理的灵」。正如基督是真理(约十四6),圣灵也是真理,圣灵借着圣经引导人进入真理。三位一体神的属性 | |||
属性 | 父 | 子 | 圣灵 |
生命 | 书三10 | 约一4 | 罗八2 |
无所不知 | 诗一三九1至6 | 约四17至18 | 林前二10至12 |
无所不能 | 创一1 | 约一3 | 伯三十三4 |
无所不在 | 耶二十三23至24 | 太二十八20 | 诗一三九7至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