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圣的责任

陈立福 牧师

经文:林前9:16-18

上周主日是全省教会一年一度为福建神学院奉献的日子。今年,我们花巷教会一共为神学院奉献了两次,奉献总额也是历年最多的。这对于教会,对于个人来讲,都是一次十分重要而且有意义的奉献,因为这是教会,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的神圣责任。

保罗说:“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,因为我是不得已的;若不传福音,我便有祸了。我若甘心作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。既是这样,我的赏赐是什么呢?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,叫人不花钱得福音,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。”(林前9:16-18)我们从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到,保罗始终把传福音这项伟大的圣工当作自己人生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每个人的一生都肩负着责任。每个人都扮演不同的角色,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,有作父母的,有作老师的,有作学生的,有作领导的,有作员工的等等。基督徒还有一个信仰的责任,那就是“传福音”。面对责任,我们常说:不辱使命、勇担责任。今天我们就从《圣经》中学习使徒保罗怎样勇担传福音的责任。

一、因责任就不惧艰难(林前9:16-17,林后11:23-33)

保罗说自己传福音是一件不得已的事,因为这是神圣的责任。“不得已”是指没有办法不去面对、无法逃避的事。这样的事按肉体看是艰难的,是吃力不讨好的,甚至还存在极大的风险和危机。但因着是自己的责任,就不能退缩,必须勇往直前,就是要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辞。比如火灾中的消防员,他们面对熊熊烈火,随时都有生命危险,但他们必须冲进火海灭火救人。就像美国的911恐怖袭击事件,使位于纽约的世贸中心大厦被撞起火倒塌,参与救火的消防员牺牲了343人,令人悲痛。保罗当年传福音的工作,也是充满艰难和危险,但他义无反顾,勇往直前。《哥林多后书》十一章23-33节就我们看到,他所受的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。

美国来闽传教士薛承恩牧师,为了福音工作,毅然离开了刚结婚三个月的妻子,离开父母,来到福州,将福音带到闽清、尤溪、南平。当时许多人将他当成仇敌,他在一次传福音的过程中还被人打坏了眼睛。据统计,过去到非洲的传教士,每四个人中只存活了一人,剩下的都牺牲在非洲。我们也要想到今天在中国还有不少的传道人在艰难的处境里生活,但他们依然坚守传道的岗位,不忘初心,勇担责任。我们要为他们代祷,并给予帮助。但很遗憾,也有部分传道人因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退缩了,甚至放弃了传道的工作。

二、有责任就不计酬报(林前9:18)

有人说:“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充满爱。责任是无私的奉献。”从这个角度看责任,就不会计较酬报了。使徒保罗传福音,救灵魂,从不计较任何酬报。他说:“我若甘心作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。既是这样,我的赏赐是什么呢?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,叫人不花钱得福音,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。”(林前9:17-18)

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一种工作是多劳少得,甚至是有劳不得的,那一定是传福音的工作。中国内地会的创始人戴德生,顺服神的呼召,放弃了丰富的收入,凭着对神的信心,走上了宣教的路。选择传教,选择传福音,就意味着选择放弃世界一切的待遇,这在常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。明明有能力过好的生活,为什么要放弃?当年,巡抚非斯都在审问保罗时,发现他有高学问、好条件,却去传福音,过着艰难的生活,就觉得保罗癫狂了。“……大声说:‘保罗,你癫狂了吧!你的学问太大,反叫你癫狂了。’保罗说:‘非斯都大人,我不是癫狂,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。’”(徒26:24-25)保罗还对亚基帕王说,自己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。(参徒26:19)

原在花巷堂侍奉的刘扬芬牧师,他将一生奉献给主,传扬福音,从此他的人生受尽磨难。当年,他们夫妻双双留学美国读医学,前途无量、生活无忧,但上帝强烈感动他要回福州传主福音,牧养主羊。1948年,他带妻子回福州,来到尚友堂(今花巷堂)当牧师,当时的月薪不到40元。福州某大医院要聘请他作院长,月薪400元,被他拒绝了。当时,中国正处在最艰难的时期,他被定为美国派来中国的特务,受尽折磨。刘扬芬牧师为主奉献的精神也深深感动着我。2005年,我到纽约看望他,并在他创立的闽恩堂讲道。教会理事会要聘请我作主任牧师,年薪不低于五万美金(人民币约40多万元),并且当时就可以给我聘书。可我没有答应。因为那时花巷新堂还没建造,我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不负责任地离开。而且没有主的许可,即便到了美国,圣灵也会责备我。感谢主,现在新堂终于建成,大大荣耀主的名。

基督教会的复兴,福音的广传,离不开千千万万被主选召、为主福音奉献、不计酬报的神的仆人,他们将自己一生都奉献给主。我们每一个神的儿女如果能把传福音当作是一种责任,我们就不会计较任何的酬报。

三、担责任就不惜生命(徒20:24)

我们知道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著名诗句: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。 若为自由故,两者皆可抛。”引用在使徒保罗身上则是: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福音故,两者皆可抛。”保罗一生没有结婚。保罗说:“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,带着一同往来,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,并矶法一样吗?”(林前9:5)但他为了福音放弃这权柄。更感人的是,保罗为了主的福音连生命都愿意牺牲。保罗说:“我却不以性命为念,也不看为宝贵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,证明神恩惠的福音。(徒20:24)

使徒保罗为了忠于主的选召,传扬主的福音,勇于担责,连自己最宝贵的生命都愿意牺牲。他的精神也激励了历世历代的宣教士。英国宣教士曹雅直19岁左腿因严重受伤被迫截掉,人生陷入绝境,但神的恩典临到他,并拯救了他的生命。后来,他受感动坚持要加入中国的宣教前线。有人问曹雅直说:“为什么是你?一个只有一只脚的人,想到中国去呢?”他说:“因为我没有看到两只脚的人去,所以我必须得去。” 又有人问他,如果有人要打他,他要怎么跑走呢?曹雅直表明自己既然选择了这条路,就没有想过要跑。

1905年,英国传教士柏格理来到贵州威宁石门坎传教。1915年,一场可怕的伤寒病在那里爆发,群众纷纷到外躲避,但柏格理一直坚守在石门坎救护病人,不幸受到感染,不治而逝,年仅51岁。

一个愿意为主而死、勇于为主而死的人,才能真正为主而活。保罗说:“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,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。”(林后4:10)同样,我们每一个有责任心的基督徒也应该是敢于为主牺牲的人。一个愿意为主牺牲的人,他会计较生活中的蝇头小利吗?他会对别人的伤害耿耿于怀吗?他会对人生的挫折忧心忡忡吗?正如死去的拉撒路才会有复活的见证,而复活的拉撒路才真正见证了基督的福音。

感谢主,无论是使徒保罗,还是历代的宣教士,都为了主的福音,不畏艰难,不计酬报,不惜生命而不辱使命,勇担责任。他们也成为我们每一个基督徒效法的榜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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