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文:罗13:8-14
《罗马书》是教义性书信,保罗在书信中阐述了福音与律法、因信称义等核心教义。从本卷第十二章起,保罗转而谈论基督徒的日常生活方式,探讨信徒当如何在所处的时代中实践信仰,而这正是基督徒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,关乎我们要在生活中活出怎样的生命、彰显出怎样的生命样式。保罗从“爱邻如己”到“行事端正”,再到“披戴基督”,一步步指引我们在所处的时代中,活出被爱成全的生命。
一、爱邻如己(8-10)
保罗在这里引入“债务”的观念,“凡事都不可亏欠人”(8a),也就是说,不要欠任何人的债。俗话说,“无债一身轻”。但是,保罗承认有一种债务是例外的,那就是“彼此相爱”。正如早期教父奥利金(Origen)所说:“让你唯一未偿还的债务是爱的债务——你应该一直试图全部偿还,但永远无法还清。”
“彼此相爱”来自主耶稣离世前的命令。“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,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;我怎样爱你们,你们也要怎样相爱。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,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。”(约13:34-35)彼此相爱,正是世人辨认我们作为基督徒身份的重要标记。世俗的债务可以互相抵消,但爱的债务不能用对等交换来衡量,诚如基督对我们的舍己之爱。即便对方没有同样对待我们,这份爱人的本分依旧需要我们去践行。
爱的亏欠,首先是从自身开始,主动承认我们都欠了别人爱心的债。但我们切不可把爱的债务当作属灵绑架的借口,不能以此要求别人必须无条件满足我的要求、否则就是没有爱心的表现,这不是生命成长应有的样子。
在这段经文中,我们看到保罗延续了主耶稣的教导传统。当年律法师试探耶稣,询问诫命中哪一条是最大的。耶稣回答,第一大诫命就是尽心、尽性、尽意爱主你的神,其次就是爱人如己。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,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。(参太22:27-40,可12:28-34)保罗提到《十诫》中的第七、六、八、十条,或别的诫命,“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”(罗13:9)。这里的“人”指的是邻舍。保罗认为,教会的当务之急是基督徒对邻舍的责任。爱的对象不局限于像我们一样的人,而是像好撒玛利亚人那样,爱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。爱邻舍本身,就是爱上帝的表现。一个真心爱上帝的人,自然也会爱邻舍。
那么,我们应当如何实践爱邻如己?保罗教导说,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邻舍。“从来没有人会恨恶自己的身子,总是保养顾惜。”(参弗5:29)学会爱自己、接纳体恤自己,然后才会懂得如何去爱邻舍。不要用苛刻的标准要求邻舍,也不要用宗教规条捆绑他人,更不要拿属灵的大帽子压制他人的生命,正如古语所言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(《论语》)。
一切诫命的核心就是禁止以任何的方式伤害邻舍;爱也是如此,不做恶事加害邻舍,“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”(罗13:10)。“完全”的意思是使充满,装满。“爱即是行尽了律法。”(吕振中译本)我们对待邻舍,当像对待自己一样,接纳他的本相,顾念他的需要,体谅他的软弱,这就是爱人如己的真意。
二、行事端正(11-13)
“再者,你们晓得,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;因为我们得救,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。”(11)“黑夜已深,白昼将近。”(12a)保罗两次着重提到“现今”——现在是什么时候,提醒我们要有属灵的时间观念:现在正是应当醒悟的时刻,我们距离最终的得救,比起刚信主的时候已经更近;黑夜快要过去,白昼快要来到,我们要存着时间上的紧迫感,保持属灵的警醒。我们常常感叹,时间过得很快。我们回忆过去,梦想将来,却容易忽略当下。
白天与黑夜,象征着伦理上的善行与放纵、暗昧的恶行,很多败坏的事情都发生在暗中,夜晚被看作是放纵、偷盗等发生的时间。主的日子即将到来,这激励我们要脱去一切属于黑暗的行为。“我们要脱去暗昧的行为,带上光明的兵器。”(12b)
理解了时间或我们所处的时代,我们才能做出正确的生活选择。保罗用“再者”承接上文;英译本译作“And do this”(NIV)。“做这些事”涵盖了《罗马书》十二章1节至十三章10节教导的一切——在基督里的新生活(12:1-8),基督徒的行事准则(12:9-21),顺服在上有权柄的(13:1-7),彼此相爱、爱邻如己(13:8-10)。正因为“活在当下”“理解当下”,我们才有充足的动力活出真诚的爱、顺服、爱邻如己的生命品格。
保罗教导说,“行事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昼。”(13a)“端正”的意思是“合宜地、适当地”。这个词在《哥林多前书》十四章40节被译为“规矩”,“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”。基督徒虽拥有基督里的自由,但自由不等于放纵,凡事仍当守规矩,举止行动体面、克制。不受约束的自我纵欲行为、过度宴乐醉酒、争竞嫉妒(分歧和嫉妒容易造成分裂)的行为都是不被许可的。“行在白昼”之中,就是对我们行事为人是否端正、规矩的最好检验,使我们的生命活在光明之中。
三、披戴基督(14)
保罗命令说,“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,不要为肉体安排,去放纵私欲。”(14)“脱去”“披戴”(即穿上)是保罗使用的极为生动的属灵比喻。保罗劝我们脱去暗昧的行为、行事为人端正如同行在白昼,而“披戴基督”,正是脱去黑暗、活在光明最根本的落脚点。我们受洗归入基督,就已经披戴了基督(参加 3:27),在身份上成为上帝的儿女。但在日常生命实践当中,我们仍然需要主动地披戴基督,不是仅仅在外表上,更要把基督生命的品格、性情、榜样穿戴在自己的生命之中,让我们的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。
披戴基督,意味着不再以自我为生活的中心,而是“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”(腓2:5),基督的言行成为我们行事的参照。爱人如己、行事端正,这些伦理要求不是单凭着意志力来实践的,保罗道出了人的有限,善与恶的律在心中交战,肉体时常软弱(参罗7:7-25)。惟有披戴基督,让基督的生命透过我们活出来,我们才能真实地活出爱与端正。
与此同时,保罗警戒我们:“不要为肉体安排,去放纵私欲。”他命令我们不要为肉体——罪恶的本性的欲望去“思考”(即远见,关心)和“筹谋”,不要主动为私欲预留空间、铺好道路,不要刻意给肉体情欲预备机会与条件。很多时候,我们不是一下子陷入大罪,而是一步步给私欲留地步:反复流连容易引诱自己的环境,纵容自己存留不正当的念头,为自己的软弱找借口。看似微小的妥协,慢慢就会把我们重新带回暗昧的行为之中。欲望本身是中性的,如吃、喝、睡觉等,但过度的欲望就变成贪婪,成为不好的。我们不要刻意去满足、滋养那些与神心意相悖的私欲。披戴基督是主动穿上基督生命的美德,不为肉体安排是主动拒绝给罪留下可乘之机。
结语
爱邻如己是我们待人的原则,行事端正是我们外在的生活表现,而披戴基督,才是这一切生命表现内在的根基。当我们披戴主耶稣基督,拒绝为肉体的私欲安排出路,爱的生命才会真实成全,我们才能真正活出“爱邻如己”的生命见证。
《爱成全生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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